近日《我不是药神》上映,戳中相当多人的泪点,说实在小编不会去看这部电影。不是这部影片不好看,是因为小编也是性情中人,看了也会落泪,但我觉得生活已经够辛苦了,不想因这个而落泪。所以戳中泪点的电影,小编都很少看。但影片引发的社会影响却是巨大的,例如国家医疗保障局己经开始为抗癌药入医保药品目录而展开谈判,这个谈判是比较艰难的,因为大部份抗癌药是由国外药企生产的,它们为了保证高额利润,肯定会提出苛刻条件的。入医保药品目录其时就是批量采购,由政府来承担药费,要求药企给予优惠价格。

影片中主人公不远万里到印度代购仿制的抗癌药,很多观众会有疑问,为什么印度可以生产大量仿制的抗癌药,而我国却不可以。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全球7大仿制药公司中,印度就占了两席。印度是全球仿制药最大的输出国,有近3000家仿制药企业,生产了全球20%的仿制药,并出口到世界各地。印度仿制药价格是专利药的约10%,药效基本相当。世界上大多数的著名药企,如辉瑞(Pfizer)、默克(Merck)、强生(Johnson & Johnson)、百时美施贵宝公司(Bristol-Myers Squibb)和惠氏(Wyeth)(前称为美国家庭用品American Home Products),英国的葛兰素史克(GlaxoSmithKline)、阿斯利康(AstraZeneca),瑞士的诺华(Novartis) 、罗氏(Roche), 法国的安万特(Aventis)等,都是欧美企业,从印度仿制药的价格上,不难看出,这些欧美药企是极度的贪婪!
印度从英国人手上独立开始就支持本国企业生产仿制药。

印度独立之时,国内药品市场基本上80%为西方药企所控制,药品的价格非常昂贵,尤其是西方药企提供的治疗癌症的药品价格,高达印度人均收入的30倍。到了1970年,印度总理英迪拉·甘地主导下,通过了印度独立后的第一部专利法律《专利法》法案,规定对食品、药品只授予工艺专利,不授予产品专利。这个法案很绝,关于食品和药品,都不授予产品专利,制药公司和食品公司就无法通过以专利之名谋取暴利。这跟印度政府秉承食品和医药消费是穷人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的理念有关,这点小编要给印度政府点一万个赞。当年,我们刚建国时,毛主席通过社会主义改造,所有企业为国有或公私合营,也保证了药品价格的低廉,同时实现赤脚医生制度,基本做到了全民医疗覆盖,毛主席功不可没!

赤脚医生正在田间给农民看病
回到上文,该法案通过后,印度的仿制药行业蓬勃发展、快速扩张,迅速成为全世界低成本高品质药品的主要制造商和供应商。20世纪末,印度药品50%以上供出口,成为世界上第三大药品生产商、全球药品出口大国,其中大部分为仿制药。制药行业不仅成为印度经济增长的亮点,也为无力购买昂贵药品的非洲贫穷国家提供了更好选择,因此印度甚至被称为“第三世界药房”。
可想而知,印度动了欧美药企的奶酪,欧美怎肯罢休。印度刚在1995年加入WTO,美国人在1996年,就向WTO起诉印度,告印度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利。直到今天,印度还在和欧美进行拉据战、搞托延战术,缓慢修改专利保护法。这期间发生过几起案例,更加奠定了印度为仿制药大国的趋势。
治疗粒细胞白血病药物格列卫(Glivec),在2006年1月被印度驳回专利申请;美国默克公司哮喘病治疗药物的专利申请在印度被拒绝;辉瑞公司的癌症治疗药物索坦(Stutent)被印度专利局取消专利保护;阿斯特拉捷利康的癌症治疗药物易瑞沙(Iressa)也被拒绝授予专利保护。同时在2012年3月9日,印度给予仿制德国拜耳制药公司在印度的专利抗癌药多吉美甲苯磺酸索拉非尼(sorafenib tosylate)药的生产商第一个强制许可。拜耳公司上述到印度专利局,但印度专利局认为,拜耳公司未能以可获得和可负担的标准为该药物定价,而且也不能保证该药物在印度有足够的和可持续的供应,强制许可是合理和必须的。本案例也标志着,允许当一种药物病人负担不起时,便可生产仿制药。2014年4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威胁印度,声称301特别制裁条款把印度列为优先国家。只是很吊诡,美国人竟然在2018年把301条款扣到中国头上了。

为啥我国的仿制药就不行?其时我国也是仿制药大国,只是质量不高。国内的药企要么是无能,要么是无心,有那么好的资源竟然不能生产出与欧美药业媲美的药品。同时也因为知识产权保护,我国不可能大张旗鼓的支持仿制药生产。欧美国家一直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耿耿于怀,认为我国不注重保护知识产权。其时至加入世贸以来,我国政府一直在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以笔者工作所在的行业为例,笔者为关务人员,例如海关逐年加大对进出口货物的申报详细程度,例如品牌、型号等,同时加强对货物的查验力度,如果是有申请品牌知识产权保护的,刚好进出口企业又不是品牌的所有者,需要企业出示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列为侵权案件。

看过美国人玛西娅·安吉尔出版的《制药业的真相》的人,就会知道西方的药企是多少的贪婪、自私。药企一直在谈成本,谈研发投入,其时药品的这些成本在售价中根本就是不值得一提。西方药企在给药品定价时,根据的不是成本,而是患者愿为健康付出的价钱!就比如《我不是药神》中主人公代购的药品格列卫,在国内正规药店要几万块,这价格真吓人,按制造业的方法,分析格列卫的材料清单(BOM),就会发现这药的成本根本就不值几个钱。也许有很多人会为这个高价药辩护,说什么一个新药的研发需要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包括药物研发、动物实验、四期临床实验一般需要10年时间,这期间花费的成本也已经超过了10亿美金等等。但实际上,前期的重要阶段,不是药企在做,而是有政府背景的科研机构、医学院进行的!!

仍以格列卫为例,这个药本身是由美国国家卫生研究所资助的大学研究人员发现的。故事还要从1960年开始讲起,当时宾夕法尼亚大学研究所发现了慢性骨髓性白血病患者有一种特殊的染色体,后来又发现这种染色体携带一种特殊的基因,能够直接产生一种异常的酶,这种酶就导致了白血病。根据这些研究,以色列和诺华公司的化学家准备合成一种能够抑制这种酶的分子,诺华公司在1994年将这些抑制剂申请了专利,但诺华那时根本就没想过批量生产成药品。后来俄勒冈州一家大学的研究人员德鲁克发现这种能够抑制酶的分子在抑制癌细胞方面效果最好,并且对正常血细胞没有影响,于是德鲁克督促诺华开发这种药物,诺华才逐步投入研发,两年之后,格列卫获得了FDA的批准。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诺华为格列卫花费的大部分研发成本,都是在这种药已经被证明有效之后才投入的,前期的研究认证都是政府机构支持的学术人员,只是诺华申请了专利而己。

医药的投入从来就是个无底洞,从个人层面讲,良好的生活习惯,热爱运动、坚持运动,这才是远离贪婪药企的正确道路;从国家层面讲,在加大医疗医保领域投入的同时,应加强体育设施的建设和开放,做到每个社区、每个村有公共的体育设施,如篮球场、足球场等,免费开放,推广全民健身。

全民健身